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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4 12:03
来源: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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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 】

对拉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78号提案的答复

【建议内容】

希望部门决策适当考虑搬迁村情况

【办理结果】

如给委员:

    您提出的希望部门决策适当考虑搬迁村情况”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将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全市全面攻坚的“当头炮”和“集结号”,集中利用200天的时间,打响“双百攻坚战”,打造了一批全区乃至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的样板工程。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2个,其中单独成为行政村(居)的易地扶贫搬迁点10个,实现22979名贫困群众搬迁入住。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中,坚持安居与乐业并举,强化产业就业配套,建设配套产业项目84个,实现产业项目全覆盖、辐射带动全覆盖,大力开展转移就业工作,逐户逐人对接就业岗位,完成7361名有劳动力的搬迁群众就业工作,实现1户1人以上稳定就业要求,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在此基础上,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实现“水电路讯网、科教文卫保”全覆盖。虽然我市在易地扶贫搬迁中作了大量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需完善事宜较多,在后续扶持中还有不深不实不细的地方当前,拉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从解决好“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致富”转变,从以搬迁为主向后续扶持和管理转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稳得住”“能致富”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细化措施、加强帮扶、完善体系,稳步提升搬迁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强化政策保障

     一是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始终加强安置点搬迁群众社会保障服务,坚持做好各类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确保不因搬迁出现漏保断保,做到应保尽保。对于已经落户的搬迁群众,只要符合政策条件,按安置地标准纳入城乡低保还未迁户社保关系仍在原籍的搬迁群众,涉及报销相关事宜,由安置点随迁干部负责统筹报销。下一步,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程序、标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低保群众及时予以清退,确保识别认定和低保发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加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深入实施“三个一批”,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工作,全市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目前均按最高档次250元投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乡镇卫生院、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销报比例达到95%,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90%。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在现行标准下,用足用活用好相关政策,全力做好搬迁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三是加强生态补偿岗位管理。2020年,结合四季吉祥村实际,共安排生态补偿岗位468名,其中环保监督员310名、乡村环境卫生员105名。生态补偿岗位作为一项脱贫措施,自实施以来一直本着在本地有劳动能力且无法外出务工人员的原则安排岗位,鼓励群众摒除“等靠要”思想,就近就便实现增收。同时,为避免岗位安排福利化,市县两级以补脱贫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及自治区相关要求,不断规范生态补偿岗位管理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决剔除不听从管理、“两边跑”、带岗搬迁等人员,确保岗位安置合理、科学。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指导县(区)做好岗位区域划分、工作考核和履职监督等工作,保证生态补偿工作持续健康推进。

    二、加快产权确定。

    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及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就针对房屋产权工作,主动谋划、主动探索、主动解决,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我市实际的政策,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第100条“安置住房能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中已经予以明确要求,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分为城区安置及农区安置,按照安置住房的不同用地性质办理产权证书,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国有出让土地的安置住房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的安置住房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其土地所有权归安置住房用地所在村组或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对超面积住房作出分割的安置住房,按共有产权方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明确记载产权人份额,严格控制安置住房交易,从实际入住之日起,易地搬迁住房20年内不得出售、置换或转让(依法继承的除外),并在不动产权证书备注。四季吉祥村属于农区安置,由于涉及宅基地确定,按照国家规定“一户一宅”要求,需完成原宅基地拆旧复垦,方能办理相关产权。目前,我市已经出台《拉萨市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及小康安居工程搬迁补偿指导意见《拉萨市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宅基地复垦工作方案》,按照城区、农区、牧区不同情况,分阶段稳妥推进,鼓励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退出宅基地及地上附着建筑物,各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中。在下一步,市以迁组将加强指导督促,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加快推进搬迁群众原籍生产生活资料处置,稳步实施产权办理工作,进一步厘清迁出地、迁入地群众收益,着力保障搬迁群众利益,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加强融入教育

    一是深化志智双扶。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加强搬迁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将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宣讲“四讲四爱”和“五有五好”内容有机结合,大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西藏各族人民的似海恩情,教育引导搬迁群众自觉拥护党的领导,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用好夜校资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自觉把个人和小家的幸福与国家的发展联系起来,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和精神面貌。二是创建文明生活环境。大力开展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安置点形成助人为乐、团结友善、扶贫济困的新型人际关系和良好道德风尚,不断提高文明程度。积极引导农牧区宗教与现代社会、现代文明、现代生活相适应,改革和调整与现代社会文明进步不适应的地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农牧区群众淡化宗教消极影响。三是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划和建设配套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民族特色节日等节庆活动,开展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文体活动,促进搬迁群众的互动交往和感情交流,增强群众归属感和认同感。

    感谢您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拉萨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6402034



责任编辑:周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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