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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2:58
来源: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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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乡村振兴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直播,认真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同时,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以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党员大会、学习强国APP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民法典》《宪法》等相关内容,切实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提升法治理论水平与依法行政能力,2022年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

(二)落实《拉萨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拉萨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实施方案》《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承担的任务完成情况。会同宣传部门制定印发《拉萨市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强化思想引领、加强文明创建、健全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厚植乡土情怀、夯实乡村治理”6项重点任务52项具体举措,在44个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和7个全国文明村开展试点,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先后举办3期全市乡村振兴系统业务培训班,对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园区以及乡村专干、驻村工作队等2100余人开展线上线下培训,邀请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相关业务处室和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进行专题辅导授课,乡村振兴系统干部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结合“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办实事”活动和常态化开展“四联四包”工作机制暨“大宣讲大调研大排查大落实”活动,先后在当雄县纳木湖乡、曲水县才纳乡开展“文艺+宣讲”等活动,邀请市委党校讲师格桑次仁、公保才旦和西藏法鉴律师所4名律师开展3期普法宣讲,用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依法治市年度工作重点落实情况。2022年以来,接受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转办的12317举报问题1件、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批转件1件,办结处置率为100%。依法依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解读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充分回应群众需求。同时,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2022年度我局承办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2件(人大议案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均按要求办复。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将党风廉政责任进行全面细化分解,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守住法律、政策、道德的底线。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等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和区市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西藏法鉴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未发生违反法规、未出现越权发文等现象。同时,文件发布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职权与责任相一致,职权法定与程序法定相统一的原则;二是符合法制统一的要求,内容不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相协调、衔接;三是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专业人才匮乏。局机关无法律专业人员,与正规化、专业化的法治队伍建设总体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和深度还有差距,没有完全做到入脑入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够开阔,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熟悉了解不够,在工作中还习惯于过去的思考方法和思维定势,遇到问题不会依法办事,不懂依法办事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兼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以法治建设引领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思考研究不够,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方面结合实际探索举措不够有力,普法宣传开展形式单一,只受限于“灌输式”宣讲等传统方式方法,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导致群众对涉农政策的理解、把握上存在一定的“盲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决带头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积极加强法治学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研读《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通过理论中心组带头学习,领导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履职尽责,发挥核心作用。2022年来,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带头、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责任到位、职能发挥到位,积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全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以身作则,带头模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相关要求,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及时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以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最突出位置,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充分利用集体学习、自学、网络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拓宽法治视野、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理论素养,提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结合干部包联县、驻村等实际,组织开展法律政策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增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的能力,凝聚全社会积极能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能力培训。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系统开展培训学习,不断加大干部队伍学法力度,提高乡村振兴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能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与乡村振兴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并根据拉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制定2023年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完善工作责任制,落实各方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好党组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科室齐抓共管的责任与工作落实机制,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明确“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做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引领依法行政,教育队伍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四)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发布、解释评估等环节和程序,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拉萨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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