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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22 11:59
来源:扶贫办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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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下简称《工会章程》)和《中央国家机关工会工作办法》规定,结合本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拉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会是在办党组和机关党支部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由全体职工自愿结合并经市总工会批准成立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拉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团结动员职工为完成机关各项任务作贡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作用。

    第四条拉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会在拉萨市总工会办党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五条拉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会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改进工作作风保持同职工的密切联系依靠职工开展工作把机关工会组织建设成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工会干部锤炼成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第二章  组织建设

    机关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经费审查委员1名,组宣委员1女工委员1选举结果报市总工会批准。

    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定。工会委员会应当按期换届。因故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报市总工会批准。

    第八条 工会会员大会

    (一)会议主要任务:传达办党组和上级工会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听取和审议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工会重大问题;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

    (二)工会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

    第九条工会委员会议

    (一)会议主要议题研究决定关于贯彻办党组和上级工会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的工作计划;讨论提出会员大会决议的执行意见;研究召开会员大会的筹备方案;拟定关于向上级工会或同级党组织的工作请示报告;研究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审议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研究重大活动实施计划。

    (二)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工会全体委员必要时扩大其他有关人员。会议由工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召集召开。

  会员管理

   第十条 入会程序

    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发〔201635号)文件规定,办机关工会按照申请受理、分级审核、全程跟踪等程序,由职工本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入会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报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接到入会申请后,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审查吸纳职工入会事项。凡符合条件并办理入会手续的,应当予以批准,并在批准后通知申请人从何时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籍管理

    (一)入会申请书和会员登记表作为工会会员会籍档案,由办机关工会统一保管。

    (二)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坚持职工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的原则。

    (三)会员退休 (含提前退休)在原单位工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会员在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一般不再参加工会的组织生活,不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再享有工会福利。

    (四)会员有退会自由。对于要求退会的会员工会组织应做好思想工作。对经过做思想工作仍要求退会的由工会讨论后,宣布其退会并收回其会员证或会员卡。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五)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会员所在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同时收回其会员证或会员卡。

  职责分工

  十二工会职责

  (一)加强理论武装。认真组织职工努力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通过创建学习型工会组织,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机关职工队伍。

  (二)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坚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了解职工情绪,反映职工意见,及时排忧解难,维护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切实保护广大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机关改革发展、维护政治稳定提供可靠的思想和组织保证。积极组织职工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坚持重大节日和日常工作相结合,适时组织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努力为职工创建一个团结、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第工会委员会主要任务

    (负责贯彻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工作部署、会员大会决议

    (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请示报告有关召开会员大会的重要事宜

    (研究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和重大活动方案提出工作报告

    (编制和执行工会经费预算编报工会经费决算审批重大支出项目

    (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工会委员会向办党组请示汇报以下事项贯彻上级党组织对工会工作重要指示和上级工会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召开会员大会的方案、工会工作报告、工作安排、重要活动及主要领导成员的推荐人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推荐表彰先进等事项。

    工会会员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

  (四)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工会主席的职责

    (一)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工会会员大会,传达上级工会的决议、指示,全面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掌握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方向,结合本办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会活动。

    (三)了解和掌握职工的生产、生活和学习情况经常听取、研究职工的呼声和要求提出不同时期体现职工要求的工作重点,切实为职工办

    (四)代表职工参加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积极参政议政,参与涉及本办职工切身利益和本办重大问题的决策事项积极发挥工会作用。

    (五)代表办工会及时向上级工会请示报告,沟通情况,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疏通工作,积极协调其他职能部门。

    (六)做好工会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依靠全体职工全面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七)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会员发展工作。

    (八)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第工会副主席的职责

    (一)协助工会主席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任务工会主席不在岗期间,履行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二)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既要有全局意识又要善于创造性地做好所分管的每项工作

    (三)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精神负责抓好职工的学习、培训计划的制定与落实。

    (四)做好工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五)负责检查、督促工会委员完成各自工作任务的情况

    (六)负责抓好工会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

    (七)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工会经费审查委员的职责

    (一)协助本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二)监督本级工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法规、政策和纪律以及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审查本级工会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工会工作的需要

    (四)督促本级工会定期公布账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五)检查工会对会员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六)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第工会组宣委员的职责

    (一)组织安排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干部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归集向办党组、上级工会组织汇报。

    (二)负责向会员进行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三)起草工会有关制度,负责有关会议的召集组织工作。

    (四)利用宣传栏、工作群等渠道,宣传报道办工会的各项活动开展情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业务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素质。

    第二十工会女工委员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工作计划和工会会员大会决议;根据工会工作计划研究本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

    (二)团结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本单位的改革与建设;团结带领女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工资、医疗、保险和家庭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女职工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

    (四)根据女职工特点开展适合女职工身心健康发展的各文化体育活动

    (五)定期组织培训女职工抓好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素质

    (六)定期组织女职工接受体检,开展保健知识讲座

    (七)完成本级工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经费和资产

  二十一办机关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工会会员按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基本工资收入的5向办机关工会缴纳会费。

    (二)拨缴经费。本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本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其他收入。

  二十二办机关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基本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自治区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应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按照自治区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

    二十三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并按照《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工办发﹝201827号)要求,严格支出工会经费。

    二十四办机关工会应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规定要求,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后报上级工会批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

    二十五办机关工会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并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办机关工会应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各项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

    二十办机关工会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主动配合国家和地方审计监督。内部会计监督主要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账簿与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审查审计监督主要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工会资产进行审查监督。

  

  二十  本工作制度自印发之日执行

    二十  本工作制度由拉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会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周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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