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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建档立卡贫困户收支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5 18:12
来源:拉萨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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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柳梧新区管委会、空港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档资料信息,规范动态跟踪贫困户收支流程,明确收支指标。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现就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收支动态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坚持把脱贫巩固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把精准脱贫工作牢牢抓在手中,把精准脱贫责任始终扛在肩上,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财力和各类资源,放在巩固好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上,脱贫实效反映在贫困户的收入增长上,收入增长的依据是衡量工作成效最为直观的体现。因此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收支动态监测工作是检验各县(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工作内容。

二、细化责任,督促落实

贫困户收支种类繁多,内容明细繁琐,统计流程繁杂。各县(区)要承担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对收支动态监测工作进行任务分解,避免出现个别人员“一头挑”致使出现工作无法完成或落实不力的情况。各县(区)要安排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干部负责此项工作,积极与统计部门沟通,加强对乡(镇)数据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收支动态监测工作落实到位。

三、规范操作,按时报送

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已制定全市建档立卡收支动态监测表,各县(区)要对照表格内容进行数据填写,严格规范操作流程,禁止出现编造数据的现象。同时,各县(区)要实行每季度“一统计”、“一汇总”、“一上报”。对上年度第四季收入信息要于1月15日前统计汇总完成,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收入信息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前统计汇总完成,并于10月20日前汇总完成本县(区)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值。各县(区)对所有统计数据,均需制定汇编电子档案,方便今后查阅。

附件:《拉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收支动态监测表》;

附件预览: 拉脱贫指办〔2019〕5号 附件 拉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收支监测表

拉萨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责任编辑:次仁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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